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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少年的你”?(内含团团福利)

青春聊城 2020-09-20
青春聊城青年力量 赤子情怀



导读
日前,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迎来大修。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

最近
电影《少年的你》在全国热映
再一次将“校园霸凌”话题
带入公众视野



“校园霸凌”
被拿到桌面上来说事的时候
那些被埋藏在心底多年的委屈和压抑
便有了发泄的通道



近年来

校园暴力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

低龄化、成人化、暴力化的趋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校园暴力案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1000多件,2016年、2017年分别同比下降16.51%和13.37%。其中,11.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但是每一起个案都让人揪心。


校园霸凌引关注,
谁来保护“少年的你”?


26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这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将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于1991年,于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在作关于修订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总体看,该法确立的原则和制度仍然是适用的,因此修订草案在保留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党中央的精神和现实需要补充新的内容,对已不符合新情况的规定作出修改。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严重甚至存在监护侵害现象;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性侵害、暴力虐待未成年人问题时有发生;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问题触目惊心。草案对这些问题均作出积极回应,着力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


草案在章目编排及章目内部结构上进行了调整,坚持增改删并举。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

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有必要对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主体等作出比较全面的明确规定。草案新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确立国家亲权责任,明确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及时介入;增设了强制报告制度。

草案细化了家庭监护职责,具体列举监护应当做的行为、禁止性行为和抚养注意事项;突出家庭教育;增加监护人的报告和配合义务;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完善了委托监护制度。


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草案从教书育人和安全保障两个角度规定学校、幼儿园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保护义务。“教书育人”方面主要是完善了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保育职责;“安全保障”方面主要规定了校园安全的保障机制以及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增加了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措施。

草案首次定义“学生欺凌”: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者群体单次或者多次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等行为。



建立欺凌防控制度
全流程把控风险


草案明确校方责任,规定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培训和教育。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


设立强制报告制度
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


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背景大环境,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草案增加了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保护责任;拓展了未成年人的福利范围;对净化社会环境提出更高要求;强调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创设了涉及未成年人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查询制度。


草案增加规定:招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公安机关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在职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查询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禁止其继续从业。


草案特别解释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含义和范围,指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培训、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单位、组织、机构等,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和未成年人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午晚托班、暑托班、夏令营等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等。


增设“网络保护”
线上线下全方位


截至去年7月31日,全国未成年网民中,有64.2%将网络游戏作为上网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草案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增设“网络保护”专章,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避免提供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


有委员建议,应建立专门机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网络游戏的功能、主题、内容等进行登记及分类审查,设定符合国情的网络游戏分类制度和发行标准,根据发行内容设定对象年龄。


除了网络游戏,有委员认为,未成年人对于网络直播短视频的使用也应予以监管。吕薇委员分析了网络直播短视频对少年儿童的影响:一是内容低俗色情问题;二是模仿危险行为问题;三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沉迷问题等。总体来看,不管是从用户规模、使用时间的维度比较,还是从内容负面影响、时间沉迷等角度考虑,网络直播短视频已经超越了网络游戏,应当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的规定中予以监管。



增设“政府保护”
明确各级职责


草案增设了“政府保护”专章,明确各级政府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并明确办事机构由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增加各级政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的规定,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


一起听听

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和市民百姓的盼望期待

↓↓↓

▲《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迎大修 筑牢成长“保护墙”


海霞:以公平之法除恶治“魔”


这些年,我们看到不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比如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让一些受害的未成年人的青春充满疼痛,心灵被灼伤;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年纪小小就滑向违法犯罪,案情触目惊心,比如大连的一起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的案件,这样的“小恶魔”在人间游荡,让很多人心痛之余也很愤怒。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修订到底应重还是该轻,有观点认为,应本着保护和预防犯罪相结合的前提,视其行为考虑与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有观点认为,应该对刑法进行延伸修改,设立未成年人专章,通过教育、矫治、惩罚未成年人的专门体系建设。面对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我觉得,除了依法严惩凶手之外,最关键的是要避免类似悲剧重演。而在一个法治社会,一部公平的法律该成为一剂预防药,也该是一服镇痛药。呵护每一个少年,让青春充满阳光,国家正在行动,社会也有期待!




“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
少年意气固然可贵
面对校园霸凌
更要有零容忍的态度、切实有力的行动
当法律、社会、家庭以及你我他
每一个人都贡献力量
我们就能保护少年、保护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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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截止时间为

11月1日中午12点

观影时间为

11月2日—3日


让我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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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年少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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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春聊城综合整理自央广新闻、央视网、央视新闻、新闻联播、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新华网、中国青年报、河南共青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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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行动,社会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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